5月9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汶上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违反安全管理要求、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四项违法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87000元罚款。
同时,姬广路(时任汶上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副行长)因对汶上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2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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