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消防救援局获悉,根据国家和本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相关要求,上海市消防领域涉企行政检查全面推行使用“检查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责令限期整改期间届满的复查,行政处罚立案后的检查调查,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核查,临时查封、强制执行实施后的检查,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调查涉及的检查,按保密规定开展的涉密检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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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消防部门原则上对同一企业单位一个年度周期内最多实施一次消防监督检查(不含监督复查、上级部门部署的专项检查以及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智慧线索等触发式检查),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推行“综合查一次”,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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