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期刊,高校学者偷贩涉密敏感数据!国安部披露间谍案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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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部分境外机构和个人为攫取利益,对我经济、民生、科技等重要领域实施情报窃密活动,严重危害我国家安全。与此同时,部分境内人员法治意识、国家安全意识淡薄,为达到个人目的,违规将相关数据传输至境外,相关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为发期刊,高校学者偷贩涉密敏感数据!国安部披露间谍案细节
(图侵删)

境内某高校学者李某主动联络境外某非 *** 组织,以内部数据为筹码,意图换取在国外知名期刊发文机会、提升自身学术知名度。国家安全机关及时发现采取措施,消除了风险隐患,有力保障了国家秘密安全

" 各怀鬼胎 " 的学术合作

某高校青年学者李某通过校际交流活动结识了境外非 *** 组织学者 K 某。李某私下了解到,K 某与部分国际知名期刊机构联系紧密,有特殊的刊文渠道。李某便萌生了与其合作撰写论文的念头,希望能借机在国际知名期刊刊文。这不仅有助于完成科研任务,还能在同事面前风光一下。李某随即通过电子邮件向 K 某详细介绍了自身情况,重点强调了自己在某校企合作项目中接触和掌握的数据资源,并表达了合作刊文的意愿。K 某表示可以探讨合作,但希望李某重点搜集提供该校企合作公司掌握的部分数据。李某想到自己刊文的愿望将得以实现,便不假思索地答应了。

" 别有用心 " 的数据搜集

李某在搜集数据时发现,K 某所需数据属于涉密敏感数据,涉及我国某重要领域情况,且该公司数据管理严格,有明文规定禁止此类数据外流。李某将相关情况告诉了 K 某,但 K 某依旧坚持索要上述数据。为了自己所谓的学术成果,李某托关系将其学生张某派遣到该公司实习,并私下要求张某按照 K 某要求,违规搜集、分析该公司所掌握的敏感数据。国家安全机关掌握相关证据后,之一时间会同高校、企业阻止了李某、张某企图向境外传输涉密数据的行为,及时消除了泄密风险隐患。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数据属于国家核心数据,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任何组织、个人收集数据,应当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数据。

数据安全关乎国家安全,维护数据安全需要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

(总台记者 宋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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